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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PO文]末日生存法则(NPH)》TXT百度云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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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PO文]末日生存法则(NPH)》TXT百度云

一坨薯饼

小说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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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0/28 0:00:00

最新章节:小说《[PO文]末日生存法则(NPH)》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末世的第2311天 2023-10-28

小说简介:末日第六年,小镇上再也搜刮不出任何物资。江晚被迫离开她花了好几年时间筑好的防地,踏上求生之路。倒霉的江晚大姨妈突然提前,引发丧尸潮。命悬一线之际,她被陌生男人搭救,才知道全人类都进化出了异能。金、木、水、火、土、风、雷、电、冰各式各样,除了江晚。原来废柴竟是她自己。搭救江晚的风系帅哥正经又…

内容摘要:如果此刻让江晚许个愿望,她能想到的只有女人不能有大姨妈,尤其在末世。或者让24岁的她原地绝经也可以。现在,大概是2032年的4月12号或者13号,本来应该五天后才来的月事突然提前。求生迁徙路上的江晚被坑得猝不及防,她温热的鲜血引来了一波又一波一路上尽力避开的丧尸小团体朝她汇聚,俨然已经是小型丧尸潮的规模。彼时江晚正走在小城的街上搜罗物资,能藏的地方太少了。商店不行,会被攻破。巷子不行,会被堵截。能又快又有效保护自己的办法只有待在附近的制高点。但所谓的制高点只不过是江晚能利用自制工具爬到的,一家银行网点的门头。感谢银行们在建造时期会从建筑上突出一块,这是她后来还能活好几十年的关键转折点。江晚坐在坚固的门头呆呆地看着浓郁的晚霞下一大片密密麻麻的丧尸群,它们拼命嘶叫着、扑腾着,想把上面的她拆吃入腹。浓郁的腥臭味快要将她淹没,哪怕她在末世已经活到第六年,还是没办法彻底习惯这股令人联想到死亡的味道。江晚想,这种记忆应该已经刻进她的基因里了。银行门头像一座孤岛,隔绝了她和丧尸们。但她走不脱,它们上不来,也不会离开。经血越涌越多,浓郁的味道使她就像一道正在烹饪,散发着热气与香味的美味一样吸引着这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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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只说缺点 优点也很多

开头几张创意不错,后面反反复复都是这一个套路也没写出什么新意,这么多人就没一个直接动手的?所以人遇到主角都变成只能脑补不能动手的人了?
主角一个人上蹿下跳的屁实力没有就像是一个小丑一样。

二评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看,真的挺有意思的,但是哪个锦瑟就和一个啥批一样
拖油瓶就要有拖油瓶的自觉,这个锦瑟屁实力没有,还在那里好像天下无敌的姿态一样,看着就恶心,谁在保护谁都不知道的废物,在哪装逼,装你麻痹

经典大阴谋,大脑补,然后接近200多张配角一个不死🤡

后面差不多每2-3张就出现锦瑟这个角色 看着恶心,明明一副是对着这个家族很有感情的模样
然后把加成机会送给外人,前面写这个何晋东多么天才,后面出现锦瑟这个人物以后,突然变成垃圾了,然后系统加成机会也送个这个锦瑟,好的丹药也给锦瑟,我真的无语。t
匿名书友
看着挺尴尬的
匿名书友
第一章,就看不巴适了。。。。
匿名书友
为自己的智商着想,书单防毒,作者一生黑.
匿名书友
作者写到后面完全写偏了,后面和家族半毛钱关系没有了,变成了普通的黑社会修仙,全都是猪脚一个人单打独斗到处窜的戏码
匿名书友
看着稍微有点欢乐,就别想着文笔剧情了,当一消遣看
匿名书友
起点三组作品。
匿名书友
迪化得非常突兀和尴尬,很不舒服。合理性几乎没有,没必要看了。
匿名书友
没想到我也看不下去第一章
匿名书友
主角叫小弟低调,自己都要上天了,买古董是按车来的,这不是资本家什么是
匿名书友
作者绝对是为爱发电的人,都快50万字了还不上架,土豪啊
匿名书友
作者自我认知没毛病 确实文笔挺拉的 三星鼓励一下 加油
匿名书友
妈的,这是仙草?毒草还差不多,那个女一出来就将老子恶心的吐了
匿名书友
第三十章 鬼煞人屠…就这?
“…却不曾想鬼煞人屠一时兴起,拿起铡刀开始屠城。
三天三夜,整整三天三夜。
一城之人,尽数被他一人屠尽!”
三天72小时4320分钟,假设该小城五万人,上边这个憨憨不眠不休砍人,也要每五秒钟砍翻一个才行。好家伙,搁这噶韭菜呢?
匿名书友
福晋是什么玩意?
负分滚粗。
匿名书友
割头客美女的剧情那真是又尴尬又矫揉造作... 我很理解男主初期没什么逼格的现状,但也不至于遇到女主就突然开始low穿地心吧。p话一堆一堆的说个不停,看着像害怕,但害怕的话至于这么多p话?嘴上说着遇到杀人犯不敢勾搭,言行举止却忍不住荡漾,让刚遇见的杀人狂啃着胳膊jiaochuan... 油腻腻
匿名书友
合理党慎入,就开头那几张写的可以,后面随着剧情铺开,各种降智的地方不断出现。
主角的人设也不讨喜,一边装傻子一边到处跑剧情,正常人谁会和傻子聊天呢。每次有事牵扯到主角,NPC就会说这是个小傻子,傻子怎么会XX呢?问题是主角做了哪一点傻子该做的事?就硬贴傻子标签。
还有俩疑似女主,妖女系杀人犯见面就倒贴。傻白甜病弱二小姐写的真像弱智,弱气不是被人凶一下让她干啥就干啥的,人家有基本智商,作者写的只能用大NC障人士来解释。
匿名书友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作者:污门说书人)
题材:仙侠 灵异

情节:B+
文笔:A-
感情:B-
人物刻画:B-
新意:B+
压抑度:B+
总评:B+

一、商业成绩
截止目前,本作共有174人给出评价,总分5.1分。
两个字:牛逼。
所谓“优书大毒,起点大火”,本作已经预备了爆款文的一切基础条件。
这本书的作者才Lv1就已经取得成功进入总榜前20,这样的上升速度堪称奇迹。
打开抖音、快手,一些资深推书人士都给出了非常专业的意见。
身为一个业余吃瓜人士,清风请求出战。

二、本作的职业设定及金手指
先科普一下什么叫缝尸人吧。

老话讲,人死后落叶归根,入土为安,讲究个死得全尸,如果缺胳膊少腿的埋了,犯大忌讳,会招来不祥凶灾。
为了安葬亡魂,所以才有了缝尸这么个行当,也有地界叫殓夫,缝鬼匠,二皮匠。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第一章,金手指如期而至。

不想突然,精神一阵恍惚。
眼前缓缓弥漫起雾,雾气中层峦叠嶂的墓葬群坟沉浮,陵寝碑冢如群峰绵延,阴财纸宝如九川不息。
阴山冥川供奉起一卷斑驳的碑文图册,封面上篆刻着三个诡异的字箓:
卖尸录。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效果呢,其实说穿了就是“签到流”,只要缝合尸体便可以获得奖励。
而本作最聪明的一点恰在于缝尸人这个职业设定,四个字“出奇制胜”,而且水起文来极为方便。
缝尸体+回顾死者生前的记忆+领奖+讲解奖品是什么。
完美水完两章。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实地观测一下,这个套路可以一直重复到天荒地老。具体操作实例请参照第三章、第四章。
另外这个职业设定还有助于留住读者。
完美符合人类的猎奇心理。
解完这两层,我觉得不论本作的最终评价如何,这个作者确实很聪明,也很讨巧,在设定上花了不少心思。

不少读者可能觉得主角的挂仅指签到领奖,其实不然,能够回溯死者记忆也很牛逼的。
此处插播一段废话,目前在各大平台上仙侠破案流发展极为迅猛,主因便是那本屠版的《大奉打更人》。
我随口便可以举出几本此流派的作品,《大周仙吏》、《我家娘子不是妖》以及正在点评的这本。
其实破案流我接触得也比较早,不过将仙侠元素和破案元素相杂糅倒是近些年才有的一个趋势。

三、本作的感情描写
此处便得提到主角的副业——开后宫了。
而这点直接给清风整懵逼了。
看看这段怎么写的。
第11章,割头客宁洛薇进了门,至于割头客是什么,就是字面意思....
男主的表现也非常惊恐,因为她知道这位姑奶奶就是数起命案的凶手。
就在惴惴不安之际,女主开口说让男主帮忙缝伤。

两人互相沉默不说话,沉默半天,最后还是宁洛薇抗不住了,开口了:
“我见过你缝的尸体。”
林寿不说话。
“调门缝尸行衰落后,已经很久没见过那种巧夺天工的无暇缝尸针法了。”
林寿还是不说话。
“我想你帮我缝伤。”
林寿就是不说话。
宁洛薇见林寿不理她,心里有点着急了,直接敞开自己的衣衫,露出伤口。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且不说缝尸体的人能不能缝合伤口。
就说专业杀手居然一点戒心都没有,在男人面前直接露出胴体。
然后在缝“尸”结束以后就开始撩拨男主了。

PS:有一说一,宁洛薇的正常思路不应该是灭口或者劫持绑架什么的.....这还真不是清风思想阴暗,咱总得讲小说基本法不是。

宁洛薇捂嘴直笑,一身伤口缝合,容貌保住了,她现在心情甚好,坐在冷塌上看林寿,踏实可靠的面相,尤其昨晚缝针时冷静认真的表情,还挺,挺,挺那个的……宁洛薇伸出白皙小腿蹭了下林寿,逗逗他问道:
“诶,我好看吗。”
你哪来的自信?林寿心说,但他现在没心思理宁洛薇。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以上性格变化仅仅发生在两章以内,清风看完,只想说:这感情戏写了个空气。
身为一个负责任的后宫党人,我还是决定继续看下去。
到了第十三章 女主直接改行当豆腐西施,一门心思倒贴男主。

早上宁洛薇来送豆腐时,一推门刚好撞见林寿在屋里锻炼,赤裸着的上身,身段修长有肌肉,覆盖着晶莹的细汗,棱角分明的锁骨,若隐若现的腹肌线条,深邃的人鱼线沟壑,再往下……啧,布料碍事!
宁洛薇粉舌偷偷舔了下嘴唇,走上来笑盈盈跟林寿道:“官人,来吃豆腐呀。”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而女主第11章才刚刚出场,我觉得这感情发展速度堪称光速呀。
这位我也不吐槽了,直接看下一位吧。
出场时间为第22章。
刚一见面,男主就喜欢上这姑娘了,然后就直接抱到自己铺子里了.....

林寿上前就把脚伤动不了的安允梨抱了起来,安允梨一下慌了,都急出了自己老家蜀地的方言口音:
“你莫要这样呀!娘说男女授受不亲!女娃有了肌肤之亲就要给人家当婆娘了呀!”
“还有这种好事?”
林寿更不可能停手了。
总共几步远的距离,安允梨一脸惊慌的挣扎着,被林寿扛进缝尸铺放下。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是的,两人才刚刚见面。
这两段看完,我感觉到本作中找感情戏没有任何意义,还是费点心思研究一下其他点吧。

四、本作的背设
三个关键词:清末、买办、洋商
主角生活的时空是魔改的大清背景。
甚至作品中的帝王也与历史中的乾隆皇帝相对应。
这点确实有些意思。
再加之主角的身份是一个小小的缝尸人,颇有些以小见大的意味。
书中出现了大量的死者,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有富家翁,有杀人犯,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生活在乱世。
是的,仅仅通过回溯这些死者的记忆,主角就能清楚地了解到时局的变化。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便是主角的生活态度,最一开始他单纯是个看客,觉得改朝换代也不会影响到他这样的一个平头小民。

甭管是闲散的王公贵族,还是玩闹儿的富家子弟,染上了这烟瘾的,闲下便点上烟枪往炕上一卧,萎靡一整天像个偻鬼样的吃烟,神色糜烂,像是要溺死在这烟瘾里。
林寿看着这摊烂事,由衷感慨。
不过,这些都跟他没关系。
他只是一个看客,一个普通平头百姓,一个小小缝尸铺里的缝尸人。
直白点说。
大景亡了,与他何干?
他只管每日默诵葬经,养养花鸟。
坐看风起云涌时,总有新人换旧人。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但是后面他逐渐融入到时代当中,被亲情、爱情、友情羁绊,于是文明的观测者开始入世。

林寿起身在缝尸铺里徘徊,抬头背手看着墙上挂着的,自己写的字。
“独在他乡为异客。”
这字他年前就写过一次,但缝尸铺着火烧了,后来这又写了一次,因为甚是喜欢。
但现在看,也没那么喜欢。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这点我个人还是认可的,也是本作当中最突出的优点。
之前在龙空有个帖子说弑君这段写得不好,我只能说一半对一半错吧。
问题还是一样的:男主的行为动因不足。
为了救自己的女人可以采取一百种办法,男主选择了最莽的一种,所谓肉身开大,硬杠就完事了。
要知道主角前面还是一心不问世事。
性格的转变太大了,之前铺的不够。
弑君这段晚个两百章出现从观感上会好很多。
但如果说雷,也算不上,毕竟有的时候爽就完事了。

“朕饱腹诗书才气,文武双全,十全武功着书,万千诗篇传世,流芳百世,不可不谓有才学之君主。”
啊?氪光国库砸战功?烂诗遗臭?
“朕深得民间百姓爱戴,每下江南总有百姓自发的夹道欢迎,多有良俗女子倾心于朕之风采。”
啊?六下江南劳民伤财和强抢民女也能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朕有上天眷顾,明君长寿,如今寿至耄耋,还有万千老叟真心实意为朕贺寿,敬大景之盛世!”
啊?祸害遗千年?
“朕一代明君普惠天下,却被你们这些宵小之辈各种造谣诋毁,幸得朕明察秋毫,分辨你等霍乱之言。”
啊?始皇帝都不敢像你这么吹wenzi狱。

这段写得还可以。
不过看完这部分内容,我属实有点麻了,要知道这本书才写了30万字,就已经直接无敌了,我确实不知道后面怎么写了。
真正毒的其实是下面这段。

两人不远的地方,一只大黑狗,正抬着一条腿儿跟墙角撒尿,这一边撒尿还一边抖腿儿,湿漉漉的呲在墙上,一笔一划的还挺规整,竟然写成了字:“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与刚才那仙句对正工整,同样的奇瑰震撼,最重要的是那股同样的尿臊味儿……
大黑狗,撒尿成诗。
唉这!这!这是什么神迹?!
刘镮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看到了什么?一只大黑狗撒尿呲出了千古绝句?
旁边和殷德也是挠了挠头,这种奇闻他也是第一次见,问刘镮之道:
“镮之兄咱咋办?”
“若不…请狗兄上座?”
——《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主角抄诗装逼也就算了,直接把诗词传授个一条大黑狗和一只八哥。
真得,我觉得这部分极其的尴尬,而且极具侮辱性。
侮辱的不仅仅是读者的智商,而且还侮辱前辈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撒尿成诗,还是李太白的《将进酒》。
属实有些恶俗了。

总之清风在观测了一百多章以后得出的结论是:
这个作者确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努力通过设置密集的爽点来留住读者,事实上也起到了这个效果。
再加上文笔中白以上,成为爆款文也不奇怪。
其中最能体现这一点的便是在作品上架前直接上演了弑君这一幕。
但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爽点机制的内核实在是太贫乏了。
有人说签到流、系统流是财富密码。
然后呢?
这些作品最大的问题就是后继乏力,一个套路重复得多了真得会感到无趣。
而且过度的简省,甚至感情攻略过程的简省,会让我这种老派的读者感觉不适,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这种书究竟算不算后宫文。
当然本作能够成功也自有其可取之处,一方面是前面提到的职业设定,另一方面则是对《大奉打更人》的模仿。
这两本放在一起,会发现不少相似之处。
玩梗+不差的文笔+密集的爽点+民不聊生的背景+弑君的高潮+偶尔出镜的女性角色
本作在其中又加入无敌流+签到流的设定,讨好了一部分读者的口味。
最后如果要清风给个评级的话,个人认为三星比较合适,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往后看一看。
匿名书友
剥离金手指和主角职业之后,看不出来有什么出彩和特别之处。

女主出现这几章感觉处理得不太好,不如给女主发便当得了。

这类文往往开头有点意思,而之后很快就会泯然众人,也就是常说的高开低走。

3.13
二十几章就有点腻烦了。

首先,金手指过于离谱(近于全能,比如直接获得很高的医术,甚至可以猜到主角以后会怎么装了)。

其次,这才二十几章就出现了三个有女主潜质的女角色。那个宁洛薇不必说了,必是女主,属于坏女人兼野蛮女友模板。最新出现的安允梨,则是傻白甜兼白月光。真是服了。

再次,不必要的心理描写过多。

最后,情节设定方面总感觉有些问题。

匿名书友
前面写的挺好,后面明显开始飘了,教狗撒尿写诗,教八哥朗诵诗都出来了……感觉要崩了,而且写了这么多章地图压根没动,剧情毫无进展,像是重复点击般的刷技能,也不知道有啥用